中華職棒與台鋼雄鷹昨天發出新聞稿,針對有台鋼雄鷹球員涉及賭博行為,證實已經懲處,過去中職有多次假球事件,經過多年重建球迷信心,如今爆發此事,中職必須要硬起來,在規章中訂立規範,避免未來有更多類似事件發生。
根據中職昨天新聞稿內容,初步調查說明,自8月底收到本案匿名檢舉信函,指稱球員工會認證之經紀公司人員與台鋼球員涉及賭博行為。
聯盟與球員工會、台鋼球團便同步啟動相關內部調查,經工會訪談後確認有球員與經紀公司人員曾玩過線上博弈電玩,台鋼球團依內規懲處,聯盟也已通知球團依聯盟規章「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規定」第5條,影響職業棒球形象的不正行為,視情節輕重處罰款1萬至10萬元、禁賽1至10場,處球員郭俞延禁賽10場、罰款10萬元;陳冠豪、伍祐城兩名選手禁賽5場、罰款5萬元。
而球員經紀公司之經紀人是否有涉及邀約球員玩線上博弈電玩,目前仍在調查中,如有違反球員工會相關規定,工會將會廢止該經紀公司與經紀人認證。

後續台鋼雄鷹也發出聲明,1、球團於114年7月初開始調查此案件,經查郭俞延選手是經由經紀人推薦而開始接觸德州撲克手遊,遊戲期間為114年01月-114年06月。2、114年03月,郭俞延選手將此遊戲推薦予陳冠豪、伍祐城兩名選手,遊戲期間為114年03月。3、經調查三位選手違反「球團管理辦法」行為屬實,處以郭俞延選手罰款新台幣10萬元,陳冠豪、伍祐城兩位選手2萬元罰款。4、球團未來將持續加強內部管理和自我檢討,強化宣導選手能理解到珍惜職業生涯、堅守法律及道德底線之重要性,共同維護職棒運動之社會價值及形象。
今日有媒體報導,去年味全龍曾傳昇、郭天信、張政禹和富邦悍將曾峻岳涉足德州撲克博弈場所,結果曾傳昇遭讓渡,郭天信、張政禹和曾峻岳受到重罰,當時職棒圈傳出有球員在玩線上博弈,而且範圍不只一隊,似乎這種狀況在職棒圈並不少見。
去年爆發的德州撲克事件,由於德州撲克目前是合法運動競技,定義上確實模糊,但職棒球員是公眾人物,應該要有自覺,特別是過往中職曾發生過多次假球事件,球員一言一行都會被外界以高道德標準檢視,時時刻刻切記謹言慎行,雖然曾傳昇先前獲判無罪,但一切都來不及了,無法再回到職棒圈。
在去年發生德州撲克事件後,中職會長蔡其昌曾表示,有在跟球團討論相關規範,但是德州撲克、象棋、麻將等都是正常社交娛樂,這些工具沒有問題,身處的場合及對象才可能是問題,要界定爭議場合及對象,要找6球團討論,每一隊的內規不同,都由球團自己決定,如果需要聯盟出手,可能就是訂定一個方向,不要涉足爭議場所、對象,聯盟只能訂這個,我們會面對這個問題,至於要如何訂定,屆時領隊會議再來討論,聽起來就是把責任歸屬交給球團,但1年時間過去了,不見聯盟有任何積極作為,也沒有明確訂立規範,如今再次爆出球員涉及線上博弈,也不太令人意外。
職棒選手每天生活除了打球之外,有很多私人時間,有人會培養不同興趣,像是釣魚或是烹飪等活動,但如果沒有特別興趣,就跟一般人沒兩樣,喜歡玩手機遊戲打發時間,尤其現在資訊發達,玩手機遊戲花錢買裝備或是點數,是稀鬆平常的事,更諷刺的是職棒轉播或是看板,大剌剌出現線上博弈廣告,對於球員來說自然會有錯誤認知,想說既然是合法的娛樂,竟有如此嚴重,不過這些球員沒有想到的是,這些外界看來的合法娛樂,本質上就是賭博行為,特別是中職過去有多次不良紀錄,絕對會引起爭議,同時經紀人本來應該要好好幫助球員走在正軌,如今卻出現帶選手涉及線上博弈,實在令人匪夷所思。
既然要當職棒球員,必須要有自覺,什麼能夠碰,什麼不能夠碰,一切需要自制,有多少經濟條件,勢必要量力而為,否則外界擔心即便是合法娛樂,但只要哪一天因輸球而欠債,結果被逼急了,最後選擇鋌而走險,受傷害的不只是個人,而是整個台灣棒球環境,職棒是領頭羊,是基層棒球的表率,如何從自身做起,不做讓大家有疑慮或是損害形象的事情,才是身為職棒球員最重要的觀念。
以中職現況來看,禁不起再一次假球案衝擊,除了球員本身自律之外,聯盟也應該想想辦法,趕緊訂出規範,而且採用最高道德標準,讓球迷有更多信心,否則每當有相關事件爆出,總會又有質疑的聲音出現,畢竟民眾對於假球深惡痛絕,屆時信任被打破了,不知道還要再花多長一段時間來修補。
